2021-04-30 11:12:39.0 出处:湖南省长沙市天心区人民法院官方微博
摘要:4月26日是第21个“世界知识产权保护日”,世界知识产权组织会将今年的活动主题定为“知识产权和中小企业:把创意推向市场”。
就在4月26日当天,长沙市天心区人民法院通过其官方微博发布了这样一起涉及不正当竞争侵权,且社会关注度较高的典型案例。一审判决结果一经发布便冲上微博热搜榜,引起广大网友们的热议。那么,到底是怎样的案件会引起如此高的关注呢?让我们先通过绿盾企业征信系统平台,认识一下与案件相关的企业。
原告方:湖南茶悦文化产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湖南茶悦公司”)
信用网址:https://112155066.11315.com (查询时间:2021年04月30日)
被告企业一:广州洛旗餐饮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州洛旗公司”)
信用网址:https://78529051.11315.com (查询时间:2021年04月30日)
被告企业二:广州凯郡昇品餐饮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州凯郡昇品公司”)
信用网址:https://97591835.11315.com (查询时间:2021年04月30日)
被告企业三:长沙市天心区刘琼饮品店(以下简称“长沙刘琼饮品店”)
信用网址:https://168617328.11315.com (查询时间:2021年04月30日)
案件背景:
2020年8月17日,湖南茶悦公司作为原告方将广州洛旗公司、广州凯郡昇品公司、长沙刘琼饮品店三家公司作为被告方,以被告方使用与原告方相同或近似装潢标识构成不正当竞争为由,向长沙市天心区人民法院起诉。
(图片转自湖南省长沙市天心区人民法院官方微博)
法院一审判决情况:
一、广州洛旗公司、广州凯郡昇品公司停止在全国范围内与茶悦公司相同或近似装潢的广告宣传、加盟许可招商宣传、虚假宣传不正当竞争行为;
二、广州洛旗公司、广州凯郡昇品公司共同向湖南茶悦公司赔偿经济损失及合理维权费用150万元;
三、广州洛旗公司、长沙刘琼饮品店共同向湖南茶悦公司赔偿经济损失及合理维权费用20万元;
四、广州洛旗公司、广州凯郡昇品公司在《中国知识产权报》上刊发消除影响声明;
五、驳回湖南茶悦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
本案一审判决后,原被告尚未表示是否上诉。
(图片转自湖南省长沙市天心区人民法院官方微博)
绿盾小编有话说:
企业在经营活动中,通过侵权等不正当的竞争方式获取利益,从本质上讲,也是诚信缺失的表现。近年来,国家出台并不断完善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等一系列相关法律法规,用法律的武器来维护每家企业的正常合法利益,并依法惩处相关企业的违法行为。
同时,我们也应看到,对待企业侵权等违法行为,不应当仅仅依靠政府的力量,还需要全社会的共同参与、共同努力。
绿盾征信作为第三方信用服务机构,将持续发挥自身的技术特点和服务优势,在“服务政府监管市场、帮助企业见证信用、保障大众消费安全”等方面,接续发力、贡献力量。
关于案件的最新进展,小编也会持续跟进并第一时间与大家分享。
(部分文字及图片素材源自湖南省长沙市天心区人民法院官方微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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