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2月25日,由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水利部、农业农村部、商务部、国家广播电视总局、能源局、铁路局、民航局等11部门共同印发了《关于建立健全招标投标领域优化营商环境长效机制的通知》(发改法规〔2021〕240号)(以下简称“通知”)。《通知》从七个方面对建立建全招标投标领域相关长效机制提出了明确要求。
《通知》是2021年国家在招标投标领域出台的一项重要政策文件,为进一步深化招标投标领域营商环境专项整治,切实维护公平竞争秩序等方面工作提供了重要的制度保障。